关于对2017年度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
华师委〔20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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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组织部 浏览次数: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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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级党组织: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学校党委按照教育部党组和市教卫工作党委的部署,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认真开展了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述职评议考核情况看,各院系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上级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胸怀全局、主动作为、改革创新、不畏困难、讲求实效,在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方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取得积极进展,总体情况是好的。但部分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过程中仍存在工作不协调、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等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必须严肃整改,着力加以解决。 为贯彻《关于开展2017年度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华师委〔2017〕46号)的精神,对发现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现就开展整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制定整改方案 参加述职的院系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个人查摆、会前督查、上级点评、现场测评、考核反馈所反映出的问题,并通过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或扩大会议)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路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形成《2017年度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整改任务清单》(附件),于3月7日前报党委组织部。清单中需确定3至5项重点整改任务,一般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 二、报告整改情况 各院系级党组织要认真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目标和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应在学校开展年中督查和2018年度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时进行集中报告。 三、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各院系级党组织要提高对整改工作的认识,党组织书记要亲自布置,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院系级党组织所辖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的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向基层延伸。对存在的问题既要抓紧整改,又要举一反三,要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在整改过程中,学校党委将强化督促检查,对有关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对整改不力、未能按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的,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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